裝載機的用途 裝載機是在底盤的前方鉸裝以由動臂、連桿機構和裝載斗組成的工作裝置,在行進中鏟裝、運送、卸載和平整作業(yè)的自走式土方
機械。若換裝相應的工作裝置,還可以進行推土、起重、裝卸木料及鋼管等作業(yè),是一種用途十分廣泛的工程機械。 裝載機的分類 (1)按發(fā)動機功率分可分為大中小型。發(fā)動機功率小于74千瓦(100馬力),稱為小型裝載機。發(fā)動機功率為74~147千瓦(100~200馬力),稱為中型裝載機。發(fā)動機功率為147~515千瓦(200~700馬力),稱為大型裝載機。 (2)按行走機構分可分為輪胎式和履帶式兩種。輪胎式裝載機是以輪胎式專用底盤為基礎,配置工作裝置及其操縱系統(tǒng)而構成的。履帶式裝載機是以專用履帶底盤或工作拖拉機為基礎,裝上工作裝置及操縱系統(tǒng)而構成的。輪胎式裝載機的優(yōu)點是重量輕、速度快、機動靈活、效率高、行走時不破壞路面。特別是在工程量不大,作業(yè)點不集中,轉移較頻繁的情況下,生產率超過履帶式裝載機,在工程及農田基本建設中被廣泛使用,是本節(jié)介紹的重點。 (3)按車架結構型式及轉向方式分可分為鉸接車架折腰轉向和整體車架偏轉車輪轉向兩種。 (4)按卸載方式分可分為前卸式(裝載機在其前端鏟裝與卸載)和回轉式(裝載機的動臂安裝在轉臺上,工作時鏟斗在前端鏟裝,卸載時轉臺可相對車架轉過一定的角度)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