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議在第一次使用前,先對本燈充電5-8小時,以保證本燈具能發(fā)揮最佳效果.2.功能建 SWITCH 當按下此鍵第一次為第一檔,為弱光,按下此鍵第二次為第二檔,為強光,按下第三次為第三檔,為閃光;按下第四次為關燈.3.當發(fā)現(xiàn)燈具暗淡時請及時對燈具充電(注:充電時請認準與燈具相配備的充電器)充電時充電器上的指示燈顯示紅色時,表示正在充電,當指示燈顯示綠色時表示充電完成.充滿電后請及時斷開充電器電源,以免因長時間通電而影響充電器壽命.4.如果不是經常使用本燈具,請于每三個月內將本燈充電一次約8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