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小伙伴家長登門道謝,阿浩媽媽說不知道該找哪個部門申請“見義勇為”
13歲的阿浩和4名小伙伴到流溪河游泳,因救一名溺水小伙伴而溺亡。昨天,阿浩的母親告訴記者,阿浩的遺體已經(jīng)火化,今天在老家下葬。目前,獲救小伙伴的家長已登門道謝,但阿浩的行為是否屬于見義勇為,還有待相關部門認定。
? 遺體火化后已運回老家
楊女士說,阿浩的遺體已于7月5日火化,前日其骨灰被帶回貴州老家,目前家人正在處理后事,阿浩的骨灰今天下葬。阿浩的舅舅說,阿浩自小在貴州農(nóng)村長大,很勤奮、懂事。平時放學回家,都會幫助父母做家務,照顧妹妹。“家里的老人聽說阿浩出事后,悲痛欲絕,都沒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被救孩子母親登門道謝
楊女士說,事發(fā)后幾天,被救小伙伴阿興的母親曾提著一籃水果和一些牛奶登門道謝,并表達歉意。“她說她是看了媒體的報道后,才知道阿浩是為救她的孩子出事的。”而當天一起游泳的其他小伙伴的家人至今沒有任何表示。
阿浩的舅舅說,當天和阿浩一起游泳的幾個孩子都是未成年人,他們不想追究責任,只希望這些孩子能站出來,告訴大家阿浩見義勇為的真相。“我們希望能給阿浩申請下來‘見義勇為’的稱號,還阿浩一個應有的名分。”
是否屬見義勇為待認定
阿浩的尸體找到后,警方曾表示,如果符合條件將啟動申報見義勇為程序。昨日,阿浩的家屬表示,相關部門仍未給定論,是否屬于“見義勇為”仍待認定。
楊女士說,目前還沒有人給他們答復,公安部門也還沒有給孩子的救人行為定性。“我們不知道該找誰,也不知道找哪個部門去申請,但我們不希望孩子就這么不明不白地離開。”楊女士說,全家人對相關規(guī)定一無所知,不清楚可以依據(jù)哪條法律法規(guī)來為孩子爭取權益。
律師:阿浩的行為符合見義勇為條件
廣東省大同律師事務所的朱永平律師表示,廣東省的見義勇為資格認定是不分年齡的。對于阿浩這種情況,只要在申請之后完成相關的證人核實,就可以為阿浩授予“見義勇為”的稱號。朱律師還說,我們不能因為救人的阿浩是未成年人就否定其“見義勇為”的行為,為阿浩申請“見義勇為”稱號也未必會引起其他未成年人的模仿。像這種好人好事,非常有認定和宣傳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