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州市26路公交車上,多個女乘客上下班高峰時段遭人針扎臀部。
到底何人所為?有何企圖?
一場在微博上展開的“人肉搜索”,幫警方鎖定真兇。
隨著犯罪嫌疑人徐某的落網,他的一番說辭令人啞然――他想娶老婆了,針扎女乘客是為了使對方回頭,對他“一見鐘情。”
昨天凌晨2點,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警方刑拘。
回放
屁股上拔下一枚縫衣針
3月27日下午5點多,林女士搭乘26路公交車。由于晚高峰車上很擁擠,她站在過道中間。
“哎呀,誰用針扎我?”突然,她感到一陣疼痛,下意識地從臀部拔出一根約5厘米長的縫衣針。
林女士氣得滿臉通紅,來到公交司機身邊要求靠邊停車。司機把車子停在新橋頭站點,鎖好車門,向鹿城公安分局廣化派出所報警。
民警將林女士身邊6個有嫌疑的年輕乘客帶下車詢問,做了身份等信息登記。
林女士到醫(yī)院做了緊急消毒處理,并準備把這枚縫衣針送去化驗,確定針上是否攜帶病毒。
分析進展
多個受害女子看到微博報案
由于扎針時沒有目擊者,車上監(jiān)控也沒有拍到當時的情形,一時難以確定嫌疑人。
案件陷入僵局。
“26路公交車上一女的,說自己屁股被人用針扎了,然后整車人都被關在車里……”而就在當天下午,林女士的遭遇被網友發(fā)在新浪微博上。
這引起眾多網民的關注,很快有了上百條回復,其中多個女網友在微博上說,自己曾有類似的遭遇。
記者聯(lián)系到林小姐,她說,去年11月底,就在26路公交車上被一個男乘客用針扎了,她還看到對方的臉。
之后,多個女子向鹿城警方報案。
房內搜出3枚縫衣針
據(jù)多個受害女乘客反映,肇事者偏胖、圓臉。在獲得長相特征、大致年齡、身高等信息的情況下,鹿城警方迅速排查。
很快,警方鎖定3月27日傍晚站在林女士旁邊、被警方登記身份信息的6人之一――徐某。
3月30日中午,民警在溫州市區(qū)下橋一帶蹲點守候。當晚6時許,在下橋一出租房內,民警將嫌疑人徐某抓獲,從他房內搜出3枚疑似作案用的縫衣針。
已確認5起案件
根據(jù)徐某的供述和受害女乘客的指認,目前已有5起案件被確認。
1.2月28日上午7時許,張女士在溫州市區(qū)甌浦垟上車,公交車途經勤奮路附近時被扎。
2.3月8日上午7時許,李女士也在甌浦垟上車,公交車途經下橋公交車站附近時被扎。
3.3月26日,厲女士在黎明西路附近被扎。
4.3月27日上午,陳女士在溫州大廈上車,途經黎明西路附近時被扎。
5.3月27日下午5點多,林女士在新橋頭站附近被扎。
另外,林小姐反映她和弟弟女同事也先后被扎的案子,因為時間太久,警方還在調查。
檢測縫衣針是否攜帶病毒
很多網友擔心,縫衣針上是否會攜帶乙肝、艾滋等病毒。
徐某交代說,針是普通的繡花針,母親縫衣服用的。
警方表示,為以防萬一,下一步將跟衛(wèi)生防疫部門聯(lián)系,對繡花針進行檢測。另外,還將檢測徐某是不是病毒攜帶者,以及受害女乘客會不會受感染。
在已確認的5起案件中,其中4件的受害人在案發(fā)時都沒報警。受害人李女士事后說,她沒報案是因為難以啟齒。
鹿城警方呼吁,如果還有女乘客遭到類似傷害,請盡快和警方聯(lián)系。
父母催著他趕緊找對象
犯罪嫌疑人徐某,24歲,湖北武穴人,初中學歷,沒有前科。在派出所,徐某談吐正常,但顯得有些內向,話不多。
2007年,徐某隨父母到溫州打工,他一直在建筑工地上做水電安裝工。他有兩個妹妹,已出嫁,但他至今未婚。
徐某交代說,在農村,很多人在他這個年紀都有小孩了,所以父母老是嘮叨,讓他快找對象。但自己平時工地上接觸的都是男的,不好找。
浙江警察學院犯罪心理系倪老師:在公交車上針扎女乘客可能是出于變態(tài)心理,但在工地上干活,父母催他結婚絕不是存在這種心理的理由。
針扎女乘客博回眸一見鐘情
據(jù)警方調查,受害女乘客都是20多歲的年輕女子,其中3人是女醫(yī)護人員。
徐某說,這是他突然產生的想法。由于只有上下班才能碰到同齡女子,尤其在公交車上,他不能錯過這個機會。
他的想法是,用針扎年輕女乘客的臀部,女乘客一疼痛肯定回頭。這樣四目相對,他當場對女乘客“放電”,女乘客產生好感以后,他就有了聊天“交朋友”的機會。他甚至設想,突然來個浪漫的“街頭求愛”……
浙江警察學院犯罪心理系倪老師: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這個人肯定有種虛幻的、善于幻想的人格特征,把自己當做富翁、明星式的人物,自以為對方會回眸一笑、一見鐘情。
他這么說也有可能是托辭,不好意思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但無論這是托辭,還是真實想法,從法律上講都不影響量刑。
上下班高峰期作案
據(jù)警方調查,徐某上下班可以坐26路和32路公交車。但由于32路乘客少,他每次作案都在26路車上,有幾次上了32路都沒下手。而且,他選擇的作案時間都在上下班高峰期。
徐某住在下橋公交站點附近。但發(fā)微博反映自己有類似遭遇的林小姐提供了一條線索,扎她的男子2次都過了這一站才下車,即在上橋站下車。
浙江警察學院犯罪心理系倪老師:如果他選擇在擁擠的車上作案,就跟他的供述矛盾了。空閑的車上容易引起受害人警覺,容易被抓,而擁擠的環(huán)境他可以確保自己的安全,對這一點他還是很清楚的。
當然,他也有可能為了讓對方回頭時看到他,卻不知道是他做的。但更大的可能性是,他是為了獲得心理上的快感,以及獲得自己找不到對象的心理補償。
有一種變態(tài)心理的人看到別人疼痛,看到血淋淋的場面會很痛快、舒服、放松。以前黃巖有個類似案例,一男子為了獲得快感,就騎摩托車扎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