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名頭在外,然而其中辛酸只有當事人清楚。“被平均”成了一個流行語,銀行也不能免俗,人均幾十萬的年薪并不屬于大批的“派遣工”。新《勞動合同法》要求同工同酬,正是為了消除這種不平等。但平等不等于均等,同工同酬不是吃大鍋飯,不能一刀切,其本質仍然是按勞分配。這項規(guī)定究竟如何具體執(zhí)行,值得我們持續(xù)關注。
今年7月1日,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新版勞動法規(guī)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并且要求用工單位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和比例。然而利潤豐厚的銀行業(yè)卻存在大量的派遣工,《證券日報》記者根據銀行年報數據統(tǒng)計,截至2012年年末,11家上市銀行共有20.2萬名勞務派遣員工,其中6家銀行派遣用工比例超過20%。
逾20萬名派遣工走到了命運的轉折路口,銀行也陷入了兩難境地。一位股份制銀行人士告訴記者,“并沒有聽說要有調整,勞務派遣短時間內不會消失。如果全部轉正,人力成本增加過高。但是如果把勞務派遣工清理掉,人手又緊缺。”
銀行對此的應對也出現分化,記者了解到,某國有大行不久前下發(fā)文件,要求各級分行對同工的勞務派遣員工進行考核,淘汰10%,剩余90%轉為正式合同制。不過有幸獲得轉變身份機會的目前還僅限于業(yè)務崗的同工派遣人員。
成本壓力阻礙真正同工同酬
去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務會議通過了勞動合同法的修訂案,其中關于同工同酬的規(guī)定最為引人注目,尤其對銀行、運營商等派遣“用工大戶”影響較大。
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同工同酬的條款也被認為是給日益龐大的勞務派遣體系帶上了緊箍咒。國有四大行去年勞務派遣員工總數雖然高達15.1萬人,但較2011年年末已減少約2.19萬人。四大行2011年年報顯示,截至2011年年末,四大行共有派遣員工17.29萬人。其中,中國內地商業(yè)銀行機構員工26.56萬人(含勞務派遣用工6.69萬人);在職員工總數44.74萬人(另有勞務派遣用工4.27萬人);員工40.89萬人(另有勞務派遣用工3.37萬人);共有員工32.94萬人(另有勞務派遣用工2.96萬人).
新版勞動合同法對四大行使用派遣工已經產生影響,但中小銀行卻未有縮減,反而出現了增長。某總部位于北京的股份制銀行年報顯示,2011年共有派遣工3132人,到了去年末增至4785人;另一家中型銀行2011年年報顯示,勞務派遣員工人數為3503人,去年末增至3734人。
一位股份制銀行人士告訴記者,如果大量的勞務派遣人員都轉為正式員工,實現同工同酬,對銀行人力成本是一個很大的負擔。而如果不使用派遣工,銀行人手又會嚴重不足。該人士認為,同工同酬在短時間內還不太可能真正實現。
派遣員工和正式員工待遇差距有多大,一位基層銀行人士拿大堂經理這一崗位給記者舉例,“正式員工月收入能上萬,而派遣工也就是三四千元,還沒有各種福利、補貼。”兩倍甚至更高的收入差距,使得銀行實現同工同酬存在較大難度。
雖然銀行員工以高收入而著稱,但一位派遣員工調侃道,“我們都是被平均的一類”。2012年年報顯示,幾乎所有上市銀行員工平均年薪都能達到20萬元,股份制銀行又普遍高于國有大行。員工收入較高的 、和 ,人均薪酬分別能達到40.21萬元、38.31萬元和38.29萬元。而上述派遣工告訴記者,自己一年總共能拿到6萬元已經算不錯了。
11家上市銀行雇傭20.2萬名派遣工
?據上市銀行2012年年報,對銀行使用勞務派遣員工的情況進行統(tǒng)計。16家上市銀行中有11家公開披露了派遣員工人數,共計達到約20.2萬人,而 、民生銀行、浦發(fā)銀行、和則沒有披露相關數據。
國有四大行仍然是“用工大戶”,工、農、中、建共計雇傭派遣員工15.1萬人。這其中,中行的派遣工人數最高,達到5.96萬人。年報顯示,2012年年末,中國銀行共有員工302016人。中國內地機構員工279899人,其中,中國內地商業(yè)銀行機構員工275637人(含勞務派遣用工59573人);我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及其他國家機構員工22117人。
此外,其他三家大行的用工情況分別是:截至2012年年末,農業(yè)銀行在職員工總數461100
人(另有勞務派遣用工人40662人),較上年末增加13699人;截至2012年年末,工商銀行共有員工42.74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85萬人,其中境內主要控股公司員工3701人,境外機構當地雇員9210人(另有勞務派遣用工2.95萬人,其中境內主要控股公司員工49人)。;截至2012年年末,建設銀行共有員工34.9萬人,較上年增長5.92%(另有勞務派遣用工2.14萬人,較上年減少27.85%).
雖然剩余7家披露相關數據的上市銀行總共雇傭派遣員工5.1萬人,僅相當于四大行的零頭,但派遣工占員工總數的比例卻不容小覷。7家銀行派遣工平均占比達到約22%。派遣員工約1.41萬人,員工總數約4.26萬人,占比高達33.2%。另一家派遣工人數過萬的股份制銀行是招商銀行,約1.1萬名派遣工占員工總數的18.3%。
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上市銀行使用派遣工的情況還要算好的,一些城商行和農商行派遣工比例可能更高。
多數銀行或面臨派遣用工比例超標
事實上,新版的勞動法對勞務派遣用工有著這樣的定性,“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yè)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并且明確指出了,“前款規(guī)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xù)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yè)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yè)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不過記者了解到,目前銀行使用派遣工大多是長期固定性質的,并不屬于上述條款中提到的“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派遣用工在銀行業(yè)已經成為了一種常態(tài),但是新版勞動法要求,“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guī)定。”
派遣用工比例定在多少,也成為了業(yè)界關注的焦點。此前,人社部法規(guī)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有部門提出將企業(yè)勞務派遣用工比例限制在10%,但考慮到監(jiān)控難度很大,最終并沒有明確限定這個比例。不過,一些省市倒是出臺了地方法規(guī)對派遣用工做出了比例限制,《廣東省勞務派遣管理規(guī)定》要求“用工單位接受的被派遣勞動者人數超過20人且占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勞動者總人數10%以上的,應當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如果按照10%的標準,那么大多數上市銀行都不達標。本報記者根據年報披露數據計算,11家上市銀行中,僅有工行、農行和建行的派遣用工占比未超過10%。興業(yè)銀行占比最高,達到33.2%。
另外有5家上市銀行占比超過20%,分別是: 24%、 23%、 22.4%、中國銀行21.2%、 20.8%。其余兩家股份制銀行招商銀行和派遣用工占比為18.3%和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