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娛樂被認為是媒介提供的一個商品,根據(jù)這一觀點,有些媒體的內(nèi)容是娛樂,有些則不是。電視劇、電影、情景喜劇、體育等等是娛樂,而新聞、紀錄片和教育片則不屬娛樂。這種觀點源于行為科學的簡單認識: 娛樂節(jié)目使人娛樂,而非娛樂節(jié)目則不可能使人娛樂?,F(xiàn)代心理學則認為,媒介受眾也起著一定的作用,觀眾可以有目的、有計劃地決定他們將會在何種節(jié)目、何種內(nèi)容中得到樂趣。第二個誤解是將娛樂和信息對立。這種觀點認為,節(jié)目的信息量越大,娛樂性就越差,換言之,觀眾得到的樂趣越多,他們學到的知識就越少。很顯然,這種觀點也是站不住腳的,觀賞奧林匹克比賽是一種娛樂,但觀眾也能從中學到他國的風土人情、競賽知識和人類的生理、心理極限(Vorderer, 2001)。
由此看到,娛樂可被看作是一種通過表現(xiàn)喜怒哀樂,或自己和他人的技巧而與受者喜悅,并帶有一定啟發(fā)性的活動(Bryant & Miron, 2002)。很顯然,這種定義是廣泛的,它包含了悲喜劇、各種比賽和游戲、音樂舞蹈表演和欣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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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到,娛樂可被看作是一種通過表現(xiàn)喜怒哀樂,或自己和他人的技巧而與受者喜悅,并帶有一定啟發(fā)性的活動(Bryant & Miron, 2002)。很顯然,這種定義是廣泛的,它包含了悲喜劇、各種比賽和游戲、音樂舞蹈表演和欣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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